非凡资讯

行业观察>两部门: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 等字样

两部门: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 等字样
发布日期:2018/4/25 9:55:07    上海电脑设计培训学校 2465 分享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中央”“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的,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通知》提出,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名称的行业表述应当与学校办学所在地、类别、层次等相符合。其行业表述由专业特点或者办学特色等加学校类别组成,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专业特点或者办学特色的除外。

《通知》要求,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学校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等作字号,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学校授权,且使用该学校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学校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明确的,可以不经授权。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用作字号,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通知》明确,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中央”“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的,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通知》强调,其他企业未经民办技工院校或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审批,名称中不得含有“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两部门: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 等字样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整理:上海电脑设计培训老师。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更正。(版权声明:推送文章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除非确实无法确认。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公费教育 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
近视率拟纳入政府考核指标:2030年小学近视率降到38%
教育部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考生可在家门口贷款
部分虚假大学“斩草未除根”,教育工作者吁跨部门联合执法
"向学术造假说不":维护科研诚信 打击学术不端
免费试听热门课程
在线客服
免费软件
免费试听
最新活动
学费查询
开班查询
就业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