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淘宝汇吃”市场正常(淘宝培训)运营秩序,保障 “淘宝汇吃”市场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淘宝将新增《“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
此规范于2016年8月1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8月19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如下:
1、“淘宝汇吃”市场,旨在将淘宝食品的卖家和商品(上海淘宝运营培训)进行服务和品质的全面升级,集中更优质的资源促进商品品质好、服务能力强的卖家快速成长。提升卖家服务能力水平,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升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2、明确了“淘宝汇吃”市场卖家和商品入驻,经营及清退等的管理方法。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了更好地规范“淘宝汇吃”市场(域名为:chi.taobao.com),维护其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规则》、《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淘宝汇吃”市场卖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本规范是《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执行。 第四条【诚信承诺】“淘宝汇吃”市场卖家须在日常经营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将“淘宝汇吃”市场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品质市场。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 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汇吃”市场: (一)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则》。 (二)店铺主营类目属于如下类目之一:“零食/坚果/特产”、“咖啡/麦片/冲饮”、“酒类”、“茶”、“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传统滋补营养品”、“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三)店铺信用等级:三钻及以上。 (四)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1万元。 (五)店铺内所有的食品类商品符合本规范第七条的商品准入条件。 (六)店铺加入“放心淘-食品腐烂破损险”保险服务。 (七)近半年店铺非虚拟交易的DSR评分三项指标分别不低于4.7(开店不足半年的自开店之日起算)。 (八)本自然年度内,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九)本自然年度内,不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的行为或上一自然年度内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满24分及以上。 (十)近30天纠纷退款率低于店铺所在主营类目的均值。 (十一)近30天品质退款率低于店铺所在主营类目的均值。 (十二)店铺依据其第一主营类目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六条 入驻“淘宝汇吃”市场的卖家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成为“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 (一)近半年店铺非虚拟交易的DSR评分三项指标分别不低于4.8(开店不足半年的自开店之日起算)。 (二)近3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金额≥4.5万元。 (三)近30天纠纷退款率低于店铺所在主营类目均值的50%。 (四)近30天品质退款率低于店铺所在主营类目均值的50%。 (五)店铺加入“极速发货”服务。
第七条 商品准入 店铺内所有食品类商品须上传实物标签/中文背标,具体要求如下:
第三章 经营 第八条“淘宝汇吃”市场卖家须遵守以下服务要求: (一)提供“坏单包赔”服务。 (二)遵守入驻时在线签署的《确认函》要求,统一使用“淘宝汇吃”包装,具体要求如下: 1)“淘宝汇吃”市场提供多套“淘宝汇吃”包装不干胶模板,卖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补充后印刷; 2)包装信息可包含店铺名、旺旺名、无线店铺二维码、slogan; 3)包装信息可直接印制或粘贴在食品外包装或包裹上。 第九条 “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还须提供“极速发货”服务。
第四章 清退 第十条“淘宝汇吃”市场的卖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状态,选择退出“淘宝汇吃”市场。 第十一条“淘宝汇吃”市场的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汇吃”市场清退: (一)不再符合“淘宝汇吃”市场入驻条件; (二)入驻时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况; (三)未按要求统一使用“淘宝汇吃”包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确认函》的情形; (四)食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集中投诉,影响恶劣。 第十二条“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不再符合第六条的申请条件时,将被取消精选卖家标。 第十三条“淘宝汇吃”市场卖家退出再入驻要求如下: (一)因第十条主动退出或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被清退的,卖家符合“淘宝汇吃”市场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二)因第十二条被取消“精选卖家”标的,卖家符合“淘宝汇吃”市场精选卖家申请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三)因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被清退的,自清退之日起,3个月内不允许再入驻。 (四)因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被清退的,自清退之日起,12个月内不允许再入驻。 (五)因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被清退的,自清退之日起,不允许再入驻。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规范于2016年8月19日首次生效。 第十五条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
“淘宝汇吃”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1、坏单包赔服务,要求卖家为店铺(上海淘宝运营培训)所有商品购买“放心淘-食品腐烂破损险”。
2、极速发货服务,是指卖家通过加入“24小时发货合约”,在买家通过支付宝付款后24小时内发送买家所购实物商品(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3、淘宝食品标签图片上传公告:
https://meishi.bbs.taobao.com/detail.html?spm=0.0.0.0.mecBPI&postId=6492559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