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naming)系广告公司日常工作之实务,命名对企业行销十分重要,系企业发展之第一步,命名成败。枚关企业之发展至巨。在行销中需要命名者,大约有以下三方面:即①公司名、商店名;②商品名、品牌名、劳务名;③促销活动及大拍卖名称等。
命名有所谓“五易”原则:易读、易写、易记、易懂、易说。合乎“五易”原则所命名的,必属上乘之作。
SUBWAY是美国连锁速食店,进驻中国命名“赛百味”,音韵及意义,十分吻合,堪称杰作。
此外,一个好的名称,必须容易传播、适合传播。否则,就不能发挥预期效果。尤其在行销传播中,通常以广告作传播手段,所以也要顾及所命名之名称是否适合广告传播。换言之.名称要有情感,商品名要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商店名要能引起消费者爱顾意识,在人们心中激起对他有利的情绪。因此,命名时必须注意:①意义;②用字种类及字体;③音韵感;④联想,以上四项是评价命名良否之重要指标。所以一个好的名称要有特点,要与众不同。
命名系广告公司正常业务,创作时,多以动脑会议(Brain Storming)方式进行,集思广益。常有非凡杰作。
北京同仁堂,出品一种止泻中成药.命名“泻停封”.与香港名歌手谢霆锋发音相同。加上止泻效果不错.成为热销药。购买者多为年轻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