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平台交易中,淘宝鼓励(上海淘宝培训)交易双方积极沟通、相互尊重,营造轻松和谐的交易氛围。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淘宝拟对于对会员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6月2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淘宝规则》第六十三条“恶意骚扰”规则中(上海淘宝运营培训)新增“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情形。
具体变更内容:
《淘宝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六十三条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 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 第六十三条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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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恶意骚扰的认定和处理实施细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骚扰"?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频繁联系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骚扰"?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频繁联系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通过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或在评论、交易留言板中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 |
三、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骚扰,情节严重的"? 该类行为已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给他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向会员邮寄冥币、寿衣等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的行为。 | 三、哪些行为属于"恶意骚扰,情节严重的"? 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给他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会员邮寄冥币、寿衣等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的行为。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