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注册”:考生首次使用本系统时请先“注册”;
2. 网报系统注册采用“手机-获取验证码”的方式,注册时考生在“手机号码”栏填写手机号(每一个手机号仅能注册一次),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验证码通知短信。
3. 注册使用的手机号仅限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170、171等虚拟号段暂不开放。
4. 验证码是6位随机数。每一手机号对应生成的验证码在网报期间是唯一的,考生一旦获得验证码无需再次申请,并请妥善保管,勿随意授予其他人。
5. 已获得验证码未提交信息的考生,可以直接输入注册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点击“注册”进入系统。
6. 考生如果之前登录系统时未正常退出本系统,将需“注销”后方能重新再次登录。
7. “登录”:当考生已完成“注册”需再次登录本系统时,请输入此前已注册的证件号及考生之前设定的六位密码,即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对信息再次修改确认。
二、忘记密码
说明:
1. 方式一:如考生遗忘设置的密码,可以进入首页中“忘记密码”页面,只需完整填写考生注册手机号,及网报唯一6位验证码(验证码可以再次短信收取)及新的密码,提交后就完成了登录密码重置。
2. 方式二:使用“邮箱找回密码”,输入此前填报的身份证号及邮箱地址可以直接获得原设置的密码。如下图:
三、考生须知
四、网上报名协议及考生承诺书
1. 网上报名协议条款:
说明:
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选择“我已阅读”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2.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说明:
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选择“我同意”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五、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基本信息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考生信息输入与修改
说明:
1. 带“*”的项必须填写。
2. “姓名”:不能为空,超出计算机字库的汉字以拼音表示。
3. “出生日期”:长度8位,如:19900602表示1990年6月2日。
4.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必须完整填写18位半角字符,身份证号必须遵循公安部规定的身份证编写方式,字母必须使用大写。对不符合编写方式的证件号,本系统将予以提示并不予注册或修改确认。其他证件号(包括军人证、港澳台胞证;华侨填写护照号)与身份证两者只能选填一个。
5. “证件类型”:考生自行选定,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一般为身份证号。
6. “联系电话”:不能为空,电话分机输入方式如右:87654321-6001。
7. “何时参加工作”:选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8. “毕业日期”:必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9. “考生类型”:必选项,符合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收成人本科教育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请按个人情况选择对应项目。上述考生仅能填报专升本志愿。其他考生请选择“普通考生”。
10. “报考层次”:分为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三类,只有“文化程度”项在大专及以上的考生才能报考专升本层次的专业。不同的报考层次对应不同的志愿输入填报方式。
11. 意向考区:考生选择相应的考区,作为考生编排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志愿信息输入、修改(样张)
说明:
1. 上图是以“专升本”专业层次为示范,其他专业层次在志愿数量和类型上略有不同。
2. 专业填报请参照《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志愿必须一致或兼容。
3. 同一批次志愿(如本科志愿)中同一院校志愿不能重复填报。
4. 同一院校志愿,相同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考生信息浏览及确认
说明:
1.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页有关内容,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确保无误。
2. 考生需记录自己设定的邮件地址、网上报名流水号,登录密码并了解考试科目。
六、友情提示(图例):
说明:
考生可以再次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并可以通过“修改志愿信息”选项重新修改包括志愿。
“完成注册退出”:完成此次报考过程,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以无需“注销”再次登录本系统,修改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