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电子商务法规定以下几类情形不需要主体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可能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未对小额零星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形作出统一标准。我们会密切关注国家各部门的立法动向,一旦有细则颁布,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合规时间方面,相信政府一定会充分考虑到大家面临的困难,请大家放心。
如果您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那么可以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主体登记和店铺升级/协议变更:(1)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取得一张营业执照。登记为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请您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2) 当您取得营业执照后,营业执照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当前店铺认证人是同一个人,则可参照淘宝个人店铺升级要求(点此参考现有要求),在卖家中心后台选择店铺升级流程(路径: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基础设置->经营主体变更->店铺升级);如不符合上述情形,则在卖家中心后台选择协议变更流程(路径:淘宝首页->卖家中心->基础设置->经营主体变更->协议变更)。如协议变更无法点击,则先填写《店铺升级/主体变更需求反馈》,将会逐批开放。完成相应操作后,营业执照将在店铺名片中自动展示。
店铺升级和协议变更申请入口:https://transfer.taobao.com/unitrans/index.htm#/subjectchange
《店铺升级/主体变更需求反馈》填写入口:https://survey.taobao.com/survey/kgYO7c6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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