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
《居住证》持有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 积分指标因素 -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加分指标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减分指标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和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资格。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