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英国的迈克尔·法瑞[Michael Farry]首先提出了设计管理[designmanagement]的概念。他把设计管理视为解决设计问题的一项功能(
室内设计培训) ,并在《设计管理》一书中阐述到:“设计管理的功能是界定设计的问题,寻找或引聘最适当的设计师,以及创造一个环境使他们在大家同意的预算内准时解决问题。”Id]然而,这个概念一提出,就因为现代设计的背景、概念使用者的知识、职业、使用场合等因素的影响,而处于不断的修订和讨论之中。1970年,伦敦商学院的彼得·戈德【Peter Gord]教授认为:“我把设计管理定义为一种计划,从管理的角度而言,它使得产品的目的以及包括这个目的的信息能以整体合作的方式达到。因此我认为,设计管理是计划的过程,并由组织加以运作,它是这一运作过程的中心和最主要的部分。”日本学者强调在设计部门进行管理,他们认为设计管理是“图谋设计部分活动的效率化,而将设计部分业务体系化地整理,以组织化、制度化地进行管理。”
除此以外,成立于1975年的美国设计管理学会的观点是“以使用者为着眼点,进行资源的开发、组织、规划与控制,以创制出有效的产品、沟通与环境。”(
上海计算机培训)分别于2001年II月、2002年4月两次来中国主讲国际设计管理课程的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美术学院设计分院院长、前新南威尔士大学美术学院院长让·纽曼[Ron Newman]教授将他理解的设计管理解释为“一个好的设计,等于一个好的过程,等于艺术[good design=good process=art]。”在这里,设计的“过程”被作为一个管理的连续性概念而被强调,他强调为好的设计制定好的管理政策,需要设定一个设计师、企业、市场、消费者诸方面认可的“共同目标”,需要授权设计者,
并让他在实现设计理想的过程中能够发挥作用;需要选择适当的参与者、合作者需要给设计以适当的时间和经费的支持;需要生产企业能够承担良好设计的生产责任,并为设计项目的实现提供各方面支持的工作框架。而对设计师而言,则更要强调的是工作责任感、对于美好事物的感受能力、发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敢于创新的冒险精神与勇于承担道义与伦理责任的“自治”。【’】
由此可见,设计管理作为应用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正表现出强劲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学科形态本身具有无穷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突出的方法论作用(
室内设计培训学校) ,引起了相关学科和机构的广泛重视。从设计管理人手,不但对于设计学的研究是有效的补充,而且对于设计实践与发展、对于通过设计创新来带动经济腾飞的战略目标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和作用。